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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胜俊: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作者: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最新一期《学习时报》上接受记者专访。王胜俊表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将为“十二五”时期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王胜俊指出,201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和“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王胜俊称,与人民法院在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所担负的历史使命相比,与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相比,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司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案件的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人民法院的内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审判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司法作风不文明;少数法官司法不公、不廉,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同时,一些法院仍然存在案多人少、法官断层、经费不足等困难,影响了司法职能作用的发挥。人民法院将立足自身,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

  王胜俊表示,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今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牢牢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具体来说,要着力抓好以下七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准确把握机遇,坚持能动司法,全面做好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为“十二五”时期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要准确理解“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的基本精神,正确处理调解和判决的关系,根据每起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处理案件的方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能够真实反映调解工作质量的考评机制,真正使调解方式发挥应有的作用。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是要围绕从根本上解决诉讼难、执行难问题,进一步做好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便捷高效。认真做好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落实《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办法》,确保在基本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公正的前提下,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继续扎实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加强执行分权制约,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不断完善有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是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推进死刑复核程序、司法保障制度两项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积极推进建立审务督察制度、诉访分离制度等“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改革任务,并狠抓各项改革成果的落实。加大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和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力度,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继续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五是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突出加强党建工作和司法作风建设两个重点,确保两项活动取得实效。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法院队伍司法能力。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走访基层活动和人民满意法院、法官创建活动。继续加强法院文化示范建设,形成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深入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构建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促进司法廉洁。

  六是要全面加强基层工作和建设,切实推动解决基层法院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继续推动人员招录办法改革和司法考试改革,拓宽法官来源和渠道,有效缓解基层法院特别是西部边远地区法院案多人少、法官断层、人才流失状况。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继续推进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改善基层经费保障状况。继续做好边远、民族地区及其他群众诉讼不便地区人民法庭的恢复或新建工作,改善执法条件,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七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为做好法院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始终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法院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监督;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引领司法意识形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牢固树立向群众学习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和加强干部选拔培养,改进和加强对干部的经常性考查,为做好人民法院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